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

民國九十年青少年狀況調查統計結果綜合分析

行政院主計處

九十年台灣地區青少年狀況調查,係就十一月份民間人口中,實足年齡為12~24歲之青少年,觀察其求學、工作、生活及參與志願服務等方面之概況。由於12~14歲少年尚屬國民義務教育階段,在學比率幾達100%,不同於15~24歲族群,乃以12~14歲少年或15~24歲青少年分別予以析述,茲將重要調查結果摘陳如次。
求學狀況
15~24歲青少年在學比率與升學意願逐年提升,致青少年勞動力參與率趨降。
九十年十一月12~14歲之少年計95萬4千人(占總人口比率為4.27%),因此年齡層尚屬國民義務教育階段,故在學比率極高,近年來均維持99%以上水準,九十年為99.51%;而義務教育年限以上之15~24歲青少年(不含軍人)計349萬2千人(占總人口比率為15.64%),在學比率近年來呈迅速攀升之勢,八十一年時僅48.72%,至九十年已升至59.72%。15~24歲青少年之升學意願亦逐年攀升,由八十一年之48.48%升至九十年之59.84%。在學比率及升學意願均向上提升,將更延緩青少年進入勞動市場之時間,係青少年勞動力參與率趨降主要原因。

有升學意願青少年希望達到大學及以上教育程度者之比率逐年升高,惟偏愛商科與工科之現象不變。
12~14歲有升學意願之少年中,計有92.42%想完成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,較八十一年與八十七年分別上升18.8與4.2百分點,其中以希望取得大學學位者最多;15~24歲青少年希望達到大學及以上教育程度者之比率亦逐年升高,九十年已達86.93%,較八十一年與八十七年分別上升18與10.3百分點,而希望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比率更分別提升21.5與10百分點。儘管追求高學歷已成為趨勢,惟商科與工科為大多數青少年所偏愛就讀科系之現象仍持續不變,九十年分占37.22%及25.65%居首二位。
15~24歲青少年因「正在找工作」而未在學亦未就業之比率大幅提升。
12~14歲未在學亦未就業少年有5千人,其中因健康不良而未在學未就業者占51.22%,正在自修、補習、準備升學之因素亦占36.11%。15~24歲未在學者計140萬7千人,其中就業者與未就業者分占69.50%與30.50%;未在學亦未就業者計42萬9千人或占該年齡層人口之12.29%,就其原因觀察,以正在找工作(含準備就業考試)最多,占33.50%,較八十七年大幅提升12.2百分點,其中男女性分別上升10.6與12.8百分點;其次為料理家務者之19.98%,正在自修、補習、準備升學者亦占19.30%;就性別觀察,男性以正在尋找工作為主,女性則以料理家務占大多數。


工作狀況15~24歲未在學青少年就業比率逐年漸減,投入服務業者日眾。
15~24歲未在學之就業者計97萬7千人,占該年齡層青少年人口(不含軍人)之27.99%,較八十一年之37.95%下降達10百分點;就其從事之行業觀察,以投入服務業為主,占62.59%,該比率近十年來上升9.2百分點,從事農業者則逐年下降,至九十年僅占2.07%;從事之職業則以生產操作及體力工、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分占36.16%與26.25%居首二位。
15~24歲青少年過去一年曾工作者占四成三;會(想)去工作之原因以經濟性因素為主要考量。
15~24歲青少年於過去一年(八十九年十一月至九十年十一月)間曾經工作者,計149萬5千人或占42.81%,其中以高職程度者占大多數;而女性去年曾工作比率為45.71%,較男性高出6.1百分點。平均初次就業年齡為18.5歲,約當高中(職)學業完成時期;在過去一年間從事最長時間的一份工作,以生產操作人員最多,占32.08%,服務工作人員之31.21%居次,若以從事之工作型態觀察,以從事全日時間工作為主,部分時間工作者僅占16.92%。
15~24歲在過去一年曾工作或未來一年想找工作之青少年會(想)去工作之主要原因,以「賺取個人生活所需」占46.25%及「貼補家用」占19.59%兩種經濟因素為主,次為「學習職業技能」之14.19%與「吸取社會經驗」之12.43%兩項非經濟因素。另按在學狀況觀察,在學者中過去一年曾經工作或未來一年想找工作者占22.62%,主要原因為「賺取個人生活所需」與「吸取社會經驗」;未在學青少年中於過去一年曾經工作或未來一年想找工作者則占86.89%,主要以「賺取個人生活所需」、「貼補家用」等為多。

過去一年未從事工作之15~24歲青少年僅近一成曾找過工作,未曾找過工作者以「擔心影響學業」居多數。
過去一年未從事工作之15~24歲青少年中,曾找過工作者為19萬6千人或占9.83%,就尋職過程主要遭遇困難觀察,以「工作性質不合」最多,占25.51%,其次為「工作經驗不足」之22.84%;未曾找過工作者,以「擔心影響學業」占56.17%為主,而男性因「等待服役」未找工作者,僅1萬2千人或占1.37%,較八十七年之2.04%降低0.67百分點。

生活與其他青少年以與父母同住者占多數;各縣市居住型態受求學與就業狀況影響差異大。
12~14歲少年目前之居住型態,以與父母同住者最多,占88.82%,僅與父或母同住之比率分占3.38%與4.93%,未與父母同住者僅占2.87%;就地區別觀察,以東部與南部地區之青少年赴外地求學情形較普遍,致其與父母同住之比率較其他地區為低,分占80.82%與88.40%。
15~24歲青少年目前之居住型態,亦以與父母同住者最多,占68.21%,僅與父或母同住之比率分占3.12%與7.13%;未與父母及親戚同住之比率為15.16%,其中以與同學、同事或朋友同住者較多,占該年齡人口之11.92%,獨居者亦有11萬3千人或占3.23%。就縣市別觀察,以台北市青少年與父或母同住之比率占90.38%最高,此係台北市之文化與商業發達,致青少年赴外地求學、就業之比率較其他地區為低;台東縣及宜蘭縣與父母同住之比率則僅分占51.09%與54.68%。按教育程度別觀之,大學及以上程度青少年因求學、就業之關係,獨自居住或與朋友、同學、同事同住之比率達37.87%,致與父或母同住比率居各教育程度之末,僅占59.22%。

青少年對目前生活感覺滿意者居多,惟近年來有降低趨勢;困擾問題依年齡與就學狀況之不同而相異。
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對目前生活感到滿意者,分別占72.88%與64.00%,惟近十年來分別下降5.9與10.2百分點;而「家庭沒有足夠收入」為青少年對生活感到不滿意之主因,近年來其所占比率均維持在三至四成間。而18歲以前曾生活於單親家庭中之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,對目前生活滿意度均偏低,僅分占47.82%與44.14%。此外,家庭經濟狀況亦明顯影響青少年對生活之評價,自認家境較差(中下所得)之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僅分別有44.51%與36.85%對生活感到滿意,遠低於家境較佳(中上所得)者之86.71%與81.96%。
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感覺生活有困擾者分占52.83%與53.95%,女性中自覺有困擾之比率均較男性略高1至2百分點。青少年感覺困擾之問題均以學校、課業較多,分占97.28%與59.79%,其次則視年齡而定,12~14歲少年以有家庭問題者占50.24%,15~24歲青少年則以有感情、心理問題者占59.47%次之;至於商談之對象,青少年當遇課業、感情問題時,均以同學、同事或朋友為主要傾訴對象,遇家庭問題時,則多以父母為商談對象。
就15~24歲青少年感覺生活有困擾者之求學狀況觀察,在學者有學校、課業問題者高占93.22%,未在學就業者有工作問題者,亦占89.92%。

15~24歲青少年可支配零用錢增多,由自己工作所得者比率趨降。
近年來隨家庭所得提高、青少年獨立自主性增強及打工風氣盛行,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有零用錢可支配者分別達85.47%與94.60%,


其中12~14歲少年每月可支配之零用錢為955元,主要來源為父母或家人供給;隨年紀的增長,15~24歲青少年逐漸轉變為由自己工作賺取零用錢,此比率於八十一年時達到39.01%,八十三至八十七年維持於三成五至三成八之間,九十年降為32.84%,平均可支配金額則從3856元上升至4711元。
按15~24歲青少年之求學狀況觀察,以就業者有可支配零用錢之比率達98.22%最高,平均可支配金額為7932元,遠高於在學者與未在學亦未就業者,且高達94.18%均為自己工作所得。
青少年最近一個月每週平均花費11至12小時於休閒活動上;逾半數青少年未利用週休二日增加休閒活動。
青少年最常從事之休閒活動為看電視、電影、MTV或唱KTV,其次為從事球類、游泳、韻律或健身房等活動,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最近一個月每週平均花費之休閒時間分別為11時36分與12時12分;按求學狀況觀察,以未在學未就業者每週平均花費近14時於休閒活動上居首。


實施週休二日後,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表示有增加休閒活動者分占38.71%與42.08%;而無增加休閒活動者中,12~14歲少年主要係利用週休二日時溫習功課,占53.36%,選擇補習功課、睡覺者亦分占26.93%與18.07%。15~24歲青少年中大專及以上程度者有增加休閒活動之比率為49.57%,遠高於國中及以下者之31.60%;沒有增加休閒活動者,主要係利用週休二日時溫習功課,占45.89%,其次為選擇睡覺休息者,占30.28%。

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比率與意願有待提升。12~14歲少年曾參與過志願服務活動者,僅占10.19%,男性較女性略高1.7百分點;其中曾參與「社會服務」者比率略高於「環境清潔」與「資源回收」者,惟三者均有近四成比率。12~14歲少年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活動者占21.70%,女性較男性略高2.8百分點;無意願參與之主要原因以「課業壓力重」之47.15%居首,其次為「沒有時間」之33.28%。
15~24歲青少年曾參與過志願服務活動者占14.22%,女性較男性高出3.48百分點,大學及以上程度者計23.68%參與過志願服務,高於其他教育程度者;曾參與之服務項目以「社會服務」居多,占73.34%。15~24歲青少年無意願參與志願服務活動者高占74.85%,主要係因「沒有時間」,占49.37%。
我國15~24歲青少年曾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比率,已較八十九年之12.68%上升1.5百分點 ,與日本 15~19歲之14.9%、20~24歲12.2%接近;惟遠低於加拿大之33% 與美國12~17歲 之59%、18歲及以上5之56%,顯示國人參與志願服務活動風氣仍有待提升。
「增設休閒活動場所」為青少年認為政府應優先提供之福利措施。
青少年認為政府應優先提供之福利措施重要程度,以「增設休閒活動場所」居首,12~14歲少年與15~24歲青少年分占29.64%與22.00%;其次,12~14歲少年希望政府應「協助課業或升學輔導」,15~24歲青少年則希望政府能「提供就業服務」。而年齡愈輕或仍在學者,愈重視政府提供有關休閒娛樂等活動,並希望政府能提供適當之升學、課業輔導;至於與就業相關之福利措施,則明顯地隨著年齡增長或已進入就業市場而增加其重視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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