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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

色情簡訊已成「網路流行病」 年紀最小7歲

由於LINE, WeChat等社交工具出現,現代人聊天溝通幾乎都靠它們。近年擁有智慧型手機有低齡化的趨勢,好奇心加上容易取得資訊的環境,使得孩童不小心就踏入犯罪者的地雷區。
根據英國衛報調查,學校超過一半的老師知道學生會傳色情簡訊,年齡大多在13~16歲,最小年齡僅7歲,還在上小學。據英國教師工會的數據顯示,有四分之一的老師發現學生利用社交平台分享不雅圖片及文字。曾經有個案例是一位14歲女孩,把穿著暴露的自拍照傳給別校的男朋友看,結果照片被大量瘋傳至全校,最後受不了輿論壓力而自殺。
非營利組織反兒童傷害全國協會(NSPCC)發言人表示,超過50%的兒童接觸過色情及暴力的簡訊。從數據看到愈來愈多青少年習慣性地散播露骨的色情圖片,青少年們認為這是生活的一部份,儘管他們還不明白這些行為背後的隱憂為何。散播色情圖片表面是一種娛樂心態,但這也代表將孩童曝露在被性侵的環境中。
英國兒童輔導熱線(ChildLine)做過一項調查,「色情如何影響青少年的人生?」有一位男孩表示,自己天天幾乎看色情影片,那時候不覺得有什麼影響。之後他開始接觸一些女孩,不可避諱他會想像色情影片的畫面,甚至萌生犯罪的想法,造成他很大的困擾。
ChildLine說,去年約1200位青少年對於他們所散播的猥褻圖片(通常是散播同學的不雅照),感到愧疚及壓力。他們建議將「傳色情簡訊」的相關知識納入青少年性教育當中,該機構執行長說:「學校的課程都應該以保護兒童為前提。」
NSPCC進一步表示,老師也成為社交工具中被嘲笑及攻擊的對象,不僅學生會公開傳送侮辱字眼的簡訊給老師,甚至連學生的家長們也會加入謾罵的行列。該組織執行長強調,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攻擊簡訊來自家長,比去年上升了40%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,家長會發恐嚇的簡訊給老師,大致內容是「我要過去把你這婊子給宰了」,更揚言要強暴老師。
該組織秘書長克里斯(Chris Keates)說:「過去三年的調查,我們發現校園霸凌每況愈下。」面對學生從平行式的霸凌向上延伸對老師的霸凌,克里斯表達希望政府能重視網路濫用在校園內的傷殺力,並表示「我們怎能奢求學生們能適當地使用簡訊呢?如果連家長都不以身作則的話。」

2015年9月6日 星期日

兒少性剝削 通訊軟體、網路成主要媒介

〔記者陳炳宏/台北報導〕勵馨基金會今天公布兒少性剝削(性交易)問卷調查,在六十九位受調查案例中,性剝削年齡以十五到十八歲最多,進入性產業原因6成1是因金錢需求,2成6是因為被騙、或被脅迫;而主要管道是即時通(4成3)、交友網站或App(2成46)以及性產業網站(1成2)等網路媒介,甚至遊戲、音樂軟體網站,都有可能接觸到人口販運業者,社福團體呼籲,警檢單位應該重視網路色情防制。
  • 兒少性剝削立法二十週年,社福團體齊聲呼籲大家應該正視兒少脆弱處境,性工作不應成為兒少的工作選項,警檢單位也應該重視網路色情的防制,教育單位應加強性剝削防治相關的教育宣導,加強司法人員教育訓練,最後希望政府也應提供弱勢兒少更多協助,避免兒少因生存需求而被迫選擇性產業。(記者陳炳宏攝)
    兒少性剝削立法二十週年,社福團體齊聲呼籲大家應該正視兒少脆弱處境,性工作不應成為兒少的工作選項,警檢單位也應該重視網路色情的防制,教育單位應加強性剝削防治相關的教育宣導,加強司法人員教育訓練,最後希望政府也應提供弱勢兒少更多協助,避免兒少因生存需求而被迫選擇性產業。(記者陳炳宏攝)
  •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呼籲,應該增加政府機關與網路業者的責任,在司法程序也要對兒少做更周全的保護。(記者陳炳宏攝)
   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呼籲,應該增加政府機關與網路業者的責任,在司法程序也要對兒少做更周全的保護。(記者陳炳宏攝)
勵馨基金會研發主任王淑芬表示,目前許多網路業者仍無法配合兒少性剝削的查緝,最近許多陳情案是與「LINE」App相關,但「LINE」業者卻不願意提供原始源頭相關資訊,增加警方查緝上的困難。
王淑芬表示,結果顯示性剝削主要類型還是以「援交」為主,比例佔4成2,而且近九成有對價的性交、猥褻行為,其餘還有拍攝色情影片與坐檯陪酒;此外,一旦進入性產業,這些兒少還會面臨多重剝削,包括6成7遭遇客人的性侵、性騷擾,5成9遭遇客人威脅或肢體傷害,4成8被業者限制人身自由,甚至被業者性侵、性騷、惡意扣薪等。
王淑芬擔心的指出,從問卷裡也發現,三分之一孩子是使用毒品,甚至發現有些孩子是先被餵毒,然後為了賺錢買毒才進入性產業,一成三孩子甚至企圖自殺,一成二已經導致精神疾病,近一成感染性病,就心裡層面來看,不會有被愛、沒成就感、覺得自己沒存在價值是普遍的心態。
調查也指出,三成受訪者認為在逮捕過程、訊問、筆錄等司法流程中,未受公平對待,對判決結果也表示不公平。
社福團體呼籲,大家應該正視兒少脆弱處境,性工作不應成為兒少的工作選項,警檢單位也應該重視網路色情的防制,教育單位應加強性剝削防治相關的教育宣導,加強司法人員教育訓練,最後希望政府也應提供弱勢兒少更多協助,避免兒少因生存需求而被迫選擇性產業。

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

處置性侵害義務?主動通報治療,開立驗傷診斷書

Q:請問性侵害有哪些相關的法條?

A:性侵害犯罪防治法:
8條(通報義務)
Ÿ      醫事人員、社工人員、教育人員、保育人員、警察人員、勞政人員
Ÿ      ,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,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、
Ÿ      縣(市)主管機關通報,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通報之方式及
Ÿ      內容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Ÿ      前項通報內容、通報人之姓名、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
Ÿ      訊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應予保密。
10 條(醫療單位不得拒診或拒開驗傷診斷書)
Ÿ       醫院、診所對於被害人,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。
Ÿ       醫院、診所對被害人診療時,應有護理人員陪同,並應保護被害人
Ÿ       之隱私,提供安全及合適之就醫環境。
Ÿ       第一項驗傷診斷書之格式,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。
Ÿ      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,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

回覆人員本計畫團隊


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

約會被下藥?立刻報案,保留證據

Q:萬一被下藥怎麼辦?

A:首先要提醒,離座不要吃原有的飲料和食物,以保自身安全。若不幸真的發生,要立即到警察局報案,且先不要沖洗以便採取證據。最後要在72小時內採取事後避孕。


回覆人員: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