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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

「救救房思琪」 台南巿議員:性平教育不該只有多元「情慾」

林奕含事件驚動社會,也突顯台灣性教育失能問題。台南巿議會今(11日)早上針對兩項議題開會,其中一項由國民黨籍議員王家貞以「救救房思琪」主題,質詢社會局及教育局,檢討目前的性平教育內容,是否真能防堵狼師,讓社會不再失去第二個優秀的學子。
王家貞表示,性平教育從國小開始雖已實施12餘年(按:正確為13年),但教育部通報紀錄性侵、性霸凌及愛滋病的人數卻不減反增,而且年齡愈來愈小。她也強調,2014年愛滋病已成為青少年的十大死因之一,這樣的「成果」,難道台南巿教育局還要放任不當性平教材流竄在校園內嗎?
教育部通報紀錄的性侵及愛滋人數。(圖表由王家貞提供)
面對節節上升的數字,教育局長陳修平僅回應,教育部所通報的數字,只要疑似個案都會列入,表示通報人數尚未查證,不能代表實際受害人數。王家貞則不以為然地說,實際黑數一定比通報人數更多。除此之外,青少年愛滋病人數再加上未成年少女懷孕(再墮胎)人數逐年累積,無疑是讓台灣少子化的問題更加雪上加霜。
「局長,性平教育有那麼多專家學者幫它把關,我們當然要認真的推。但是數據的顯示,讓我們(家長)憂心。」王家貞表示,自從林奕含事件延燒後,外界有人主張要廢除刑法227,但她認為性平教育應該要將法制教育比重增加,好讓孩子知識自己在法律上有保障,可以保護自己。
最後,她要求教育局及社會局更希望未來性平教育強調「多元」,也就是加重比例在家庭教育、品格教育及社會教育,而不是「多元情慾」上,並要求陳修平在議會後,提出性平教育內容比例的完整報告,作為未來改善的方針。

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

學者推估 籲修優生保健法

一年拿掉50萬名寶寶? 抓娃娃比出生的還多
2011-7-17

學者推估 籲修優生保健法

〔記者魏怡嘉/台北報導〕台大名譽教授呂鴻基昨日在一場兒童青少年研討會上,語出驚人表示,每年推估台灣有三十萬到五十萬的小生命「被拿掉」,台灣總生育率去年創下新低,只有十六萬六千多個寶寶出生,被拿掉的小生命比出生的還多,政府應重視此一問題,除要有鼓勵生育措施,亦應建立懷孕諮詢申報、輔導及領養管道,儘量解決民眾所面臨的生育問題。

呂鴻基指出,他是在會議上,聽到婦產科界醫師說的訊息,這麼多的小生命被無辜的拿掉,跟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項「因懷孕或生產,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,得依其自願,施行人工流產」規定太寬鬆有關,不少人利用這條法令拿掉小生命,政府應修法改進。

衛署︰一年墮胎約24萬人次

專家推估台灣一年墮胎人次恐高達五十萬。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昨表示,根據近三年來每年人工流產加上使用墮胎藥平均人次,一年墮胎就已約達二十四萬人次。

趙坤郁表示,以健保局人工流產資料分析,除了九十三年有二十一萬四百三十七人次 ,從九十五年到九十八年都在十八萬到十九萬人次。依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RU486平均使用人次顯示,近三年來每年平均約四萬到五萬人次。也就是說 ,一年的墮胎人次就有約二十四萬人次,還不包括透過地下管道墮胎的個案。

趙坤郁說,有關人工流產規範各方意見不同,現行規定因心理、家庭因素要施行人工流產,需經配偶同意 ,但有民間團體質疑違反婦女自主權,因此,九十八年優生保健法草案送到立法院,改為只需告知配偶,但為了讓婦女有更多的思考,設計三天思考期,讓懷孕婦女可以透過專業輔導諮商,充分考慮是否墮胎。不過,草案都還在立法院,尚未完成修法。

養不起? 適婚族群墮胎率增

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研究所教授李茂盛則表示,值得警惕的是,過去「刻意」拿掉小生命的族群以青少年居多,但近年來,「刻意」拿掉小生命的適婚年齡族群有竄起之勢,很多人都是因為養不起、怕負擔而拿掉小生命,不少人不婚也不生,即便婚了也不生。

李茂盛指出,最近幾年,經濟不景氣、房價飆高、薪水沒調,墮胎率也受到影響高出兩成,不過,隨著龍寶寶的到來可望減緩,預估墮胎率可以降至一成,明年新生兒的出生數,可望上升至十八萬到二十萬。

珍愛生命 避免非醫療因素人工流產 守護婦女身心健康!

珍愛生命 避免非醫療因素人工流產 守護婦女身心健康!

建檔時間:2011/07/16 20:57:13
更新日期:2011/07/17 10:27:07

有關今日報載墮胎人次恐30萬到50萬;學者亦建議將優生保健法規定,「因懷孕或生產,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,得依其自願,施行人工流產」,嚴格把關。並籲請政府應提供懷孕諮商、輔導乙節,國民健康局說明辦理相關措施,如下:

一、 根據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統計「各級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婦幼衛生工作-各年度人工流產人次」,近5年之人工流產人次,每年約在18萬至19餘萬人次間。另查TFDA統計使用第四類管制藥品RU486藥物進行人工流產,96-99年間,每年平均約4萬1,000人次至5萬4000人次使用RU486進行人工流產。故綜合以手術及藥物施行人工流產人數,每年約在22萬至24餘萬人次之間。

二、 為協助懷孕婦女具備充分資訊,做出生育之適當決定,業於本署送立法院待審議之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第9條至第12條修正條文,規定醫師或醫療機構應提供生育保健相關諮詢、輔導諮商服務;「因家庭及心理因素」施行人工流產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,並於三日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可施行人工流產;18歲以下未婚婦女施行人工流產須經輔導諮商。另,於該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第8條條文增列明定主管機關應建立生育保健相關諮詢、輔導諮商服務網絡。

三、 建置「生育(人工流產)諮詢、諮商流程及模式」(如附件1),其包括:「婦產科門診全面提供流產諮詢/諮商模式」;「醫院婦產科醫師特約門診模式」;「婦產科診所自聘心理師諮詢/諮商模式」;「婦產科診所之醫師獨力提供諮詢/諮商模式」;以及「將個案轉介至民間機構【懷孕諮商服務中心】提供服務」等五種模式,供縣市衛生局推廣至醫療院所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