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

如何看待性行為?須有互愛信任基礎

Q:發生性行為的嚴重性與指導,墮胎後要如何預防危害健康。

 
A:性行為在基於互相相愛且信任的基礎下是可被容許的,但要注意的是未成年的青少年有可能傷害到對方也觸法的問題(如刑法第224:對於男女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,而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刑法224-1 加重強制猥褻罪: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),一定是雙方都有意願下為前提。若在無預警下懷孕,且未做好要當爸爸媽媽的情況下要選擇墮胎,一定要找安全管道處理。例如:「青少年親善醫師/門診(Teens 幸福9號)」。Teens ' 幸福 9 的醫師會與您詳談,提供您充分的資訊來決定您要墮胎(人工流產)或是繼續懷孕。另外,當您獨自做決定時,一定會覺得無助、惶恐,這時醫師也會協助您且在您的同意下,邀請您的家人或朋友共同參與討論,讓您不感到孤獨。幸福 9 號將提供您最貼心的身心照護。詳細內容可上國健局網站查詢: http://www.young.gov.tw/teens_01.asp


回覆人員: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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