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

未成年墮胎?需監護人陪同同意!

Q:我未成年,請問墮胎需要哪些文件嗎 ? (如監護人證明...)以及需要哪些步驟呢 ?另外大台北地區有不需監護人同意即可墮胎的診所或醫院嗎?


A:妊娠之未成年患者,若要終止妊娠,目前方式有藥物流產(俗稱RU486,建議於妊娠7週內)或子宮內搔刮術(於妊娠十二週內),需填寫同意書,核對身分證正本,另需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同意並且核對雙方證明文件(身份證或戶口名簿)後才可執行。醫生會以超音波檢查以確認懷孕週數,以及胚胎確實在子宮內而不是在輸卵管或子宮以外的器官受孕,例:子宮外孕(可能會造成母體死亡),另因RU486無法對子宮外孕起效用。而後醫師解釋說明,請患者及監護人簽署同意書及核對證件無誤後,方可執行手術。藥物流產於服藥後,需在36~48小時返回第二次服藥;搔刮手術需要麻醉,於術前需禁食空腹。手術後需再返診,確認胚胎和胎盤已經完全排出,且無其他問題,例如:出血、感染等,及與醫師討論適合之避孕方式。無論何種終止妊娠方式,皆有風險,故須審慎與醫師討論評估。合法的診所或醫院,於執行流產手術前,未成年者,一定需要監護人陪同同意,若無監護人同意下醫師執行手術,則醫師將觸犯刑法、醫療法及優生保健法;若坊間有醫療院所,聲稱不需監護人同意,那麼要注意就醫場所是否合法,甚至藥物可能是偽藥等等,輕則花錢了事,嚴重可能造成流產失敗,甚至引發休克問題,所以一定要慎選醫療院所。

回覆人員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護理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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